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教学检查是教学管理中的常规工作,也是教学质量监控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为加强教学管理,保证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的教学质量和本学期教学计划的顺利完成,按照教学相关工作要求,定于2021年5月17日至5月31日进行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1、成立学院期中教学检查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 长:杜蜀宾
副组长:张 臻 朱存各 叶书向
成 员:张君伟 张建清 张泮州 武 艳 李 静 时 景 湛晓蕾
王艳霞 韩志强 王洁 刘以宁 卢经扬 叶 平 李锦生
周兴东 李荣兵
2、各系(院、部)成立由主任(院长)为组长,教学副主任(副院长)为副组长,学生工作副主任(副院长)、综合事务秘书、辅导员和专任教师为成员的教学检查工作小组,制定检查计划、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全员参与,对本部门的教学工作进行检查。
二、检查内容
本次期中教学检查,主要以严把2021届毕业生工作、保障校外实习实训教学质量、规范教学秩序为检查重点,结合学风建设、2021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和教学竞赛相关活动,查补教学与管理中的不足,提出解决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1.2021届毕业生工作
各系院要按照教务处下发的《关于认真做好2021届毕业生有关工作的通知》(教通【2021】17号)要求,做好2021届毕业生毕业前相关工作,对毕业实习进行总结评价;要加强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的把控,按照毕业论文(设计)、实习总结报告、毕业考试等管理进度及时督促相关师生提交毕业论文(设计)、实习总结报告等材料,完善指导记录,做好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安排;做好毕业生毕业资格的审核工作。
2.校外实习实训专项检查工作
本学期机电与汽车工程学院、土木工程系分别安排了2019级、2020级部分专业的学生校外跟岗实习和“现代学徒制”实践活动;医疗与健康学院安排了2019级学生校外顶岗实习。为了确保校外实习实训教学质量,教务处要会同相关系院利用本次期中教学检查,安排时间赴校外实习场所进行现场检查。重点是相关校外实习实训的任务书与指导书、实习安排情况、实习指导与安全管理情况、学生在岗实习情况等。确保实习开始有专题动员、实习过程有质量监督和安全管理,实习结束有成果考核等。
3.开展日常教学秩序与学习环境检查
通过教学场所现场巡查和召开师生代表座谈会等方式,对本学期日常教学情况与学习环境等内容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将检查情况予以通报。主要内容包括:
(1)教师教学计划落实情况(包括教案讲稿、教学进度、调课情况)。
(2)常规教学秩序情况(包括教师以及学生的出勤、迟到早退、课堂纪律的维护情况)。
(3)校内实验实训的开设情况(包括实训任务书指导书、实验实训项目开出率、实训记录台账、低值易耗品管理情况)。
(4)教学保障情况(包括教学楼、实验实训室内教学设备及其它设施能否保障正常教学需求,内部环境卫生情况)。
4.课程标准建设检查验收
本次期中教学检查,教务处将对各专业核心课程的课程标准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和验收。请各系院部按照《英亚平台(中国)集团公司课程标准制订及管理办法》 (九州教【2018】12号)文件要求,将制订好的各专业核心课程的课程标准打印成册,以备检查。
5.学生学风检查
学工处通过开展班风、学风建设主题教育活动,营造和谐向上的校园文化学习氛围。团委要注意加强学生组织和学生干部的教育引导和培训,要求学生干部在学风建设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促进良好学风的形成。
各班辅导员要加强对学生学习目标的引导、学习过程的管理和督促,坚持深入课堂听课。对学生反映的课堂问题,及时与任课教师沟通,以便及时改进教学,促进教管协作。要加强学生的文明习惯的养成教育,通过主题班会活动,先进班级、先进个人的评选,树立学风建设正面典型,大力弘扬先进。
6.组织相关教学活动
(1)进行2021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情况汇报
为加强2021版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的过程管理,保证实效,教务处拟在6月上旬召开培养方案制订汇报会,从各个系院抽取部分专业,采用现场汇报的形式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和要求另行通知。
(2)组织推荐教师参加各级各类教学竞赛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课堂教学改革,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促进教师间的相互交流和学习,以达到全面提高教师教学能力和课堂教学质量的目的。教务处将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认真组织我院教师参加省职业院校教学大赛、微课教学比赛和多媒体教育软件比赛。对于通过学院遴选,推荐参加省赛的教师,如未获省级奖项,学院将组织评选校级奖项。(相关比赛通知已单独下发)
7.开展学生评教、教师评学等工作。(安排在学期末进行,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三、时间安排表
时 间 | 内 容 | 参加单位(人员) | 负责单位 |
5月17日前 | 部署院期中教学检查工作 | 院检查领导小组,各系院部教学副主任、秘书 | 教务处 |
5 月17日起 | 召开动员会,组织自查 | 各教学单位期中教学检查小组 | 各系院部 |
听课、巡查、专项检查 | 教务处、学工处 | 教务处 学工处 | |
5月25日前 | 督导座谈会 | 院领导、教务处及有关处室 | 教务处 |
教师、学生代表座谈会 | 院领导、有关处室,学生代表 | 教务处 学工处 | |
5月31日前 | 校外实习实训检查 | 教务处、相关系院 | 相关系院 |
6月3日前 | 完成教学检查总结 | 各系院部 | 教务处 |
6月上旬 | 2021版专业人才培养 方案汇报 | 院领导、教务处、各系院部 | 各系院 |
四、检查要求
1、各级检查组成员要深入各班级和实训场所随堂听课,了解教学运行情况。
2、由教务处和学工处分别组织召开督导、教师和学生座谈会,听取多方面意见和建议。
3、各系(院、部)在主任(院长)的领导下,在本单位内进行检查。要认真记录,对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按时提交期中教学检查总结报告,并在教学例会上向学校汇报。
4、学院期中教学检查领导小组和教务处全体人员,在本次期中教学检查中,每人听课不少于2次,认真填写听课记录,并进行反馈。
5、各教辅部门要对照学校的年度工作要点,检查涉及教学工作的任务完成情况。深入各系(院、部)和学生中,了解师生的实际需求,及时解决相关问题,做好服务保障。
教务处 学工处
2021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