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省2012年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2-06-04

高教通[2012] 3号

各系、各部门:

为了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我院将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12年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苏教办高〔2012〕3号)精神开展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项目申请人为我院学生个人或创新团队,鼓励学生跨学校、跨院系、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创新团队申报项目。每个团队人数应控制在5人以内,项目主持人不超过2人,项目组成员必须有明确的分工。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负责一项“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不得一次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
  2. 训练项目不限学科专业,可根据学生兴趣在一定范围自主选题。选题范围为:有关教师科研与技术开发(服务)课题中的子项目;开放实验室、实训或实习基地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与训练项目;发明、创作、设计等制作项目;专业性研究及创新项目,创业计划与职业规划创新项目;社会调查项目;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等。训练项目不得与学生毕业设计(论文)重复。

       3.每个申报项目至少含有1名副高以上职称指导教师(2007年、2008年、2009年省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未交结题材料的指导教师不得再次担任)。指导教师应具有丰富的实践教学经验,负责全程指导学生进行实践创新训练。

二、申报要求
  1.各系结合专业特点和学生实际情况进行申报,每个系申报项目数量不超过6个。

2.请各系于6月12日17:00前将《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附件1)送至高等职业教育研究所,逾期不予受理。

3. 高等职业教育研究所将抽选综合评审委员会的部分成员组成评审小组,负责完成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评选工作。

4.请各系通知2010年、2011年省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包括已结题和未结题)的指导教师将项目进展情况(见附件3)填写后传到高教所邮箱gjs32928@163.com

 

高等职业教育研究所  

二〇一二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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